浏览数量:10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 发布时间: 2025-11-07 来源:本站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 建设项目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及修缮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及修缮工程;
2、工程地点: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华银路25号;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校园内文化拆改,新建校园文化装饰、墙面文化装饰、原有小品改造、灯光亮化工程、水池增加净化系统、体育馆更换灯线及新增配电箱、新增人脸识别门锁、电动伸缩门下铺装出新、停车场入口处墙面出新、食堂排水改造、外隔油池改造、外墙立面出新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最高限价:560831.43元;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8、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以下情况不适用信用承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
四、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无。
五、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需包含正本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提供U盘)。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
递交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八、谈判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谈判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
地 址: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华银路25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025-86755655(2033)
采购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号楼19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996316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