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南师附中丁家庄初级中学2023年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浏览数量:2566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     发布时间: 2023-05-29      来源:本站



一、学校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成立于2014年9月,是根据南京市委市政府“名校进驻保障房片区”的要求,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栖霞区教育局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学校。

学校位于南京长江第二大桥与栖霞大道交汇处,按照16轨、48个班、2000人左右的办学规模规划建设,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3.5万平方米,设施设备先进。

学校秉承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优良传统,以“嚼得菜根,做得大事”为校训,以“诚朴”为校风,以“办家门口的优质教育”为目标,跻身于栖霞区学校第一方阵。学校荣获栖霞区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评估一等奖,栖霞区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评估质量优秀奖、栖霞区中小学综合评估优秀单位暨一等奖。

 

二、户籍审定

7月1日—7月20日期间发放录取通知书 ,具体时间安排关注学校公众号。根据市、区2023年公办初中招生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小学毕业生户籍及其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等相关信息,经就读小学和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原则不做变更。

1.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①毕业生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毕业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毕业生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户籍审定中其它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关于拆迁户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①毕业生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入,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入学。

②毕业生家庭拆迁后已拿拆迁安置房并实际入住,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拆迁安置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入学。

③毕业生家庭拆迁尚未拿到拆迁安置房,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原施教区初中入学。

●关于户籍变更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开始后,毕业生户籍在本区内变更的,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初中就读;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关于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问题的处理

原则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初中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好二手房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就读(多胞胎、符合政策的孩子除外)。

●关于集体户或户籍空挂户子女就学问题的处理

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它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施教区范围

丁家庄保障房片区,银贡山庄,紫金北郡,熙景福苑。

 

四、时间与注意事项

6月3日—4日,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及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0日,上报我校2023级初一招生有关材料。

6月24日,相关部门组织区内民办初中和热点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6月25日,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6日—75日期间,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6月30日,发放《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

7月1日—7月20日期间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安排关注学校公众号。

7月20日,2023级初一新生报到。

 

五、 招生办法

属于我校施教区内且户籍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本区小学就读的由现就读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在外区就读的5月19日-5月20日在栖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升学报名。应届小学毕业生学位派定后,须在规定时间持《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到我校报到,报到时间会根据政策要求及时通知。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地址与电话

学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华银路21号

学校招生电话:86755216

(工作日上午8:-11:30 下午14;00-18:00)

招生咨询电话:025-85570460(栖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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