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14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 发布时间: 2021-12-21 来源:本站
关于举办2021年栖霞区第二届“足协杯”
八人制足球赛的通知
为丰富足球运动爱好者的业余文体生活,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激发广大球迷对足球运动的参与热情,推动我区足球运动的发展,现决定举办2021年栖霞区第二届“足协杯”八人制足球赛。
一、比赛时间:2021年5月至6月
二、比赛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丁家庄初级中学足球场
三、主办单位:南京市栖霞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栖霞区委区级机关工委
承办单位:南京市栖霞区体育总会
南京市栖霞区足球运动协会
四、项目设置:男子社会组、机关组
五、参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以街道(社区)、机关部门为单位组队参加,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参赛人员:
1、社会组:持有本区身份证、本区户籍,或在本区企业、事业、机关工作的人员均可参赛(以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2、机关组:区级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16人。(含替补)。
(四)运动员的健康检查和安全问题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组委会概不负责。报名运动员在赛事期间必须购买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参赛队伍与组委会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
(五)运动员资格由组委会负责审核,针对运动员的资格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如不服从处罚,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将取消该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该场或全部参赛资格。
(六)参赛队的服装要求:
1、本次比赛各球队需配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装及深、浅两双球袜,比赛服装和球袜颜色必须全队一致(除守门员外)。服装费用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各队守门员比赛服装要明显区别于场上其他球员,所有球员服装号码均不得使用“0”号。
3、参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4、场上队长需佩戴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队长袖标。
5、参赛运动队需穿带胶钉皮质足球鞋,不得穿金属或钢钉足球鞋。
6、上场队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且必须佩戴护腿板。
7、上场队员如为近视,须佩戴专业运动眼镜上场比赛。
(七)同一运动员不准同时代表两个球队参赛。
(八)凡参加由中国足协举办的中超、中甲、中乙等职业联赛的现役职业球员不得报名。
(九)比赛开始前,如参赛球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参赛的,须提前向组委会说明情况,经组委会同意后可视作弃权处理。
六、竞赛办法:
(一) 执行国际足联颁布、中国足球协会近期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为5号球。
(三)分组:具体分组由组委会视参赛队伍数量而定,赛程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六、周日。
(四)积分赛制积分办法如下: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相互间胜负关系;
(2)净胜球;
(3)进球数;
(4)小组赛中的总净胜球;
(5)小组赛中的总进球数;
(6)失球数;
(7)黄牌数量决定排名先后(数量少者排名靠前);
(8)若以上均一致则通过抽签决定排名。
七、资格审核及报名:
1、参赛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组委会负责,区足球运动协会具体审核;
2、各队请于4月XX日前填好报名表(附件1),并加盖印章,纸质版及相关复印件报至霞区足球运动协会,电子版发至邮箱:653631182@qq.com;
3、社会组报名:参赛运动员为本区户籍,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运动员为本区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人员,请提供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机关组报名:参赛运动队提供单位人员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后不得更换运动员。
八、规则与规定
1、执行国际足联颁布、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为上下半场进行。每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3、每场比赛换人次数最多8人,其中比赛时间换人不超过4人,换下场的队员不能再换上场。比赛结束哨音响起,球点球决胜时
允许换人。
4、所有参赛队和运动员,必须按照比赛日程的安排,确保及时参赛,保证整个赛事正常、按序进行。每场比赛开始前应在规定比赛时间前30分钟报到,比赛开始前30分钟提交上场队员名单。赛前须提供每名球员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队伍迟到15分钟则视为弃权,判对方3:0胜;在比赛中一支队伍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5、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比赛中断,比赛将被自动延时或暂停30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将比赛开始或重开,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或重新开始。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如不能在 24小时内补赛,由组委会做出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恢复比赛的具体要求按如下规则执行:
(1)恢复被中止的比赛时,起始时间从中止的时间起恢复;
(2)比赛恢复时,场上队员与替补队员应与比赛中止前时一致;
(3)球队球员名单上不得更换或增加其他替补队员;
(4)比赛中止前被罚下的队员不得替换;
(5)裁判员于比赛中止前做出的处罚在比赛恢复到结束的时间里仍有效。
6、如果比赛过程遇到本规程中未涉及的其它情况,则由赛事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最终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参赛各方不得上诉。
7、参赛运动队除执行赛前赛后握手程序外,比赛结束后,双方球队应在队长的带领下,列队到对方替补席前集体行礼致谢。
8、红、黄牌
(1)同一名队员或替补席官员累计2张黄牌,则在第2张黄牌场次后顺延停赛一场,停赛后该队员累计黄牌数不再累计。
(2)一场比赛,同一名队员或替补席官员受罚累计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并顺延停赛一场,并由纪律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追加处罚。
(3)一场比赛,运动员或替补席官员被直接出示红牌后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不得在替补席就座,并顺延停赛一场。由纪律委员会决定是否追加停赛。
(4)小组赛阶段红、黄牌不带入第二阶段。
9、退出比赛
(1)参赛球队擅自退出比赛,比照本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2)同一循环时,某队弃权造成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与弃权球队各场比赛成绩无效;某队被取消比赛资格,本次比赛成绩无效。
10、处罚
在2021栖霞区第二届“足协杯”八人制足球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本次赛事组委会依据《南京市足协联赛纪律处罚(试行)》做出处理。
(1)运动员、官员在赛前、赛中、比赛暂停、中场休息或赛后参与打架、斗殴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本次参赛资格,处以罚款,并保留提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2)虚作假行为:球队、运动员、官员在执行赛事各项规定中,以各种非正当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罚款、取消本次比赛资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
(3)关于对球员资格的申诉,组委会只在赛前公示期内受理(比赛开始后,组委会原则上不再接受关于对球员资格的申诉),申诉球队须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书》及《调查取证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暂不接受个人申诉),经组委会受理且申诉属实,申诉费将如数退还,申诉不属实,申诉费不予退还。
(4)每轮比赛结束后,如有球队对该轮比赛中出现的其他情况有疑议需要申诉的,须于该轮比赛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书》及《调查取证材料》,组委会将按规程要求,做出实事求是的裁决。
11、赛事事项告知
(一)各队运动员赛前饮酒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二)暂定于4月底召开各队领队会议,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得缺席。参会时必须带报名人员保险证明。
(三)本次比赛组委会由区文旅局(体育局)和各队领队或教练共同组成,负责赛事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各参赛队的一切费用自己承担,运动员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购买。各参赛队在整个赛事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包括比赛往返途中)等安全问题,均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与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无关。
(五)本次比赛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抽调,由赛事组委会统一进行,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六)请各参赛队务必充分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文明竞赛精神,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热烈的良好氛围。
九、比赛日程安排:
根据最终参赛队伍数量进行抽签分组,具体时间见竞赛日程表。
十、录取名次
本次比赛各组别取前三名。
十一、奖品设置
本次比赛前三名,发放奖杯、奖品;评选最佳球员、最佳门将、最佳射手及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二、防疫要求
1、所有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进入活动现场必须测量体温,并填写登记表,进行酒精消毒;
2、参加人员须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症状,须主动请假;
3、各队在上报报名相关材料的同时,填写上报参赛队伍健康情况声明书。(附件2)。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本届赛事组委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栖霞区第二届“足协杯”八人制足球赛报名表
附件2:健康情况声明书
南京市栖霞区体育局
2021年4月 日
备注:报名上报材料明细
组别 |
报名表 (贴照片) |
身份证复印件 |
缴纳社保证明 |
单位人员证明材料 |
健康情况声明书 |
社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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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本区户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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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关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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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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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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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栖霞区第二届“足协杯”八人制足球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电话:
组别: 教练: 电话:
序号 |
姓名 |
球衣号码 |
身份证号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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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情况声明书
本单位已知晓并理解、遵守2020年栖霞区第一届“足协杯”八人制足球赛关于运动员健康要求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1、本单位所有运动员不属于防疫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2、本单位所有运动员在赛前14天内体温、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3、在参赛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单位运动员自行放弃比赛,并按相关防疫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单位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本单位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声明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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